9月29日上午,陵水黎族自治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若川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副县长龙丁敏关于2015年上半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龙海魂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审计局局长邓明裕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4年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决定任命:傅君利、刘明为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聪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水务局局长;任命:陈飞、吴京伟、杨宝英为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决定免去:许智云的陵水黎族自治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才胜、董存雄、许录游及委员共18人出席了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龙丁敏、县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张纳军、县法院副院长胡昌足,县人大机关负责人,县人大农财环资工委委员,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的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人、拟任命人员和椰林镇、提蒙乡各1名县人大代表等共31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