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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土地承包金不入账 陵水县一村支书被处分
2015-10-11 来源:人民网 作者:网络 阅读:1164 次 字体:  我要投稿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10月10日电(记者 李学山)据海南廉政网消息,陵水县纪委日前对该县本号镇小妹村党总支部书记王尤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尤珍违规发包村集体土地,擅自更改土地承包面积并帮他人完善土地承包手续;收取土地承包金6万元不入账,自己存放账外开支。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陵水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王尤珍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账外开支的6万元,村集体花费3万元,剩余3万元已存入村集体账户。

(原标题:收取土地承包金不入账 陵水县一村支书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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